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增加优抚医院作为普通门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87号)的精神,对佛山市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原普通门诊选点的基础上,增加选定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作为普通门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佛山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普通门诊医保定点医院
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待办法(2023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