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的一年,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已更新,不少街坊市民也有这样的疑问:新年度普通门诊就医前,要重新选点吗?想去其他医院看病,需要怎么操作?
参保人新年度无需重新办理选点手续,默认按上一年度12月31日记录的选点医院作为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注意:长(常)驻异地就医备案到期后重新备案,或回我市定居工作的,参保人需重新进行门诊选点,才能继续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新年度需到其他未选点医院就医的,分以下2种情形办理:
1.未选满3家医院的,办理新增选点;
2.已选满3家医院的,办理选点变更。注意:参保人须先选满3家医院,才能办理变更。
办理途径:
1.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门诊选点登记”功能线上办理;
2.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前台办理。
温馨提示:
1.参保人可选定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至少1家需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变更3家次,且需保持至少1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