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 “关于《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等 2 项团体标准立项(粤卫经〔2022〕30号)的通知” 标准制定要求,由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牵头,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组织起草的团体标准《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详见附件1和附件2),现将该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 08 月 3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chenxi1105 @163.com,联系人:张容,0757-86830927。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
2.团体标准《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团体标准《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